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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导回正途

  第二章 导回正途 (第2/2页)
  
  “你个小娘们。”醉汉回过头来狞笑着。
  
  车上的人,大都是瞪大眼睛。
  
  像他们从小就把理智两个字刻在心里,很少管闲事。
  
  今天冒出来一个女的,这样大呼小叫的,一点也不理智。
  
  看吧!
  
  一会那个男人就会找事。
  
  正如别人想的,醉汉正是想要找事,他一心想要发泄心里的苦闷,想要出口气。
  
  看到余颖站出来,就想着教训一下这个多管闲事的女人。
  
  在路灯投射下来的灯光里,他看得出来那个女人身段很苗条。
  
  听声音也是年轻的。
  
  于是那一种欲望冒出来,他心里猛地有些暴虐之气生出来,这个小美人是司机的什么人?
  
  还准备讲理?
  
  “美人,让哥哥怜惜一下。”醉汉说。
  
  同时,他身体的某个部位鼓起来。
  
  “你这个醉鬼,不知道从哪里喝的猫尿,就一个劲的哔哔个没完。”
  
  听了这话,醉汉感觉自己受到侮辱,于是心里那个火苗一下子冒出头来。
  
  “小娘们,找死,让大爷好好调教一下。”
  
  醉汉挥舞着拳头就冲过来。
  
  就在这时候,车厢的灯一下子亮起来,余颖倒是明白应该是司机生怕她吃亏。
  
  司机叫喊了一声:“这车上就没有爷们吗?”
  
  他一直对自己说:一定要忍着,毕竟在公司里工作的同事们,都说曾经遭遇到那种不文明、不礼貌的人。
  
  虽然比例比较低,但挡不住人口基数大。
  
  那种傻瓜真心会时不时地冒出来。
  
  今天他想着只要安安稳稳过去,那么回家后,会有家人的安慰。
  
  想不到这个人,竟然是没完没了。
  
  就在刚才,他的怒气值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
  
  他差点把方向盘一扔,打算揍一顿那个傻瓜时,终于有乘客站出来。
  
  其实就在刚才,除了怒气外,他的心里是无比的悲凉,竟然没有一个乘客出来说句话。
  
  为什么?
  
  理智告诉他,一般人都不愿意招惹醉汉,毕竟他喝醉了。
  
  就是和他讲道理也没有用,甚至反而会惹祸上身。
  
  作为一个合格的城市居民,他们已经习惯了冷眼旁观,他们都是理智在线。
  
  但情感上,司机还是无法接受这种冷漠。
  
  直到刚才那一刻,他听到一个声音,那个声音还是女声。
  
  即使只是一个人,也让他感觉到了一种安慰,自己的付出并没有白费。
  
  等到他发现,醉汉被那个站出来的身影吸引住,司机实在是忍不住,现在怎么走到这一步,为什么男人不站出来?
  
  为什么?
  
  现在的人们是不是太过在意理智?
  
  女人们胆小也是算了,为什么男人们只要理智,而不要血性?
  
  于是,他喊了一嗓子。
  
  同时打定主意,要好好教训一下那个醉汉。
  
  他此刻想要停车。
  
  而醉汉已经杀到,余颖说:“我已经忍了你好久,到站不下,过了站非要下,给脸不要脸。”
  
  在说话时,她已经闪过醉汉的拳头。
  
  然后一个小擒拿,就把醉汉的胳臂抓住,然后一拧。
  
  醉汉还搞不清是怎么一回事,他的的胳臂都被拧脱臼,痛得那个大汉直接就痛哭流涕起来。
  
  “司机师傅,你应该报警!这种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要是他这样下去,一个不好公交车就会出事,说不定大家会去水晶宫转一趟,然后变成水鬼。”余颖说。
  
  说话期间,她狠狠踹了痛哭中的醉汉一脚。
  
  恶心得不行,竟然还打上她的主意!
  
  要不是为了不和原主得性格差得太多,引入怀疑。
  
  余颖很想踹他不可描述的部分,让他成为一个少见的太监。
  
  汽车已经停靠在一边,司机伸出头来看看。
  
  而车上的乘客有些吃惊,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命运被导正。
  
  有些人是感激余颖的,看着那个嗷嗷惨叫的醉汉。
  
  很想打一顿。
  
  也有人根本不在意,他们只想着赶紧回家,然后美美睡上一觉,工作了一天太累了,极度需要休息。
  
  最终在余颖的坚持下,司机选择了报警,那个醉汉被警车带走。
  
  作为证人加当事人,她答应第二天去警局做笔录。
  
  其他人大都是没有吱声,余颖也没有作声,毕竟着车上的人不乏那种根本无力帮忙的人。
  
  当然,更多是一个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就连出警的人,一个个也是没有太多的表情,余颖感觉面瘫太多。
  
  事实上,她已经发现这个世界最不缺就是面瘫。
  
  这个世界好古怪。
  
  要不是理智两个字刻脑门上不适合,只怕不少人会刻。
  
  余颖终于明白祂说的理智是怎么一回事。
  
  可是一味地强调理智,没有热血,真的好吗?
  
  目前没有答案。
  
  等到余颖回到原主居住的地方,才发现这个地方还真的小。
  
  而且是那种和人一同租着房子。
  
  也就是同居中。
  
  好在是另一个承担房租的人,是女性。
  
  毕竟原主太过胆小,绝对不敢和异性同居,就算是那种所谓的GAY,她也不敢。
  
  对于,余颖表示很正确。
  
  有些所谓的GAY说不定是双性,男女通吃。
  
  而且男女之间力气上差别比较大,还是选择同性为同居者为上策。
  
  在进去后,余颖第一感觉有些不对。
  
  因为房间的玄关处,多了一双鞋,而且一看就是男鞋。
  
  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有男性在这个公寓里!
  
  余颖第一感觉是:我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
  
  难道那位找到男朋友,然后就把男友带回来?
  
  呵!
  
  可真的是很惊喜。
  
  不过她并没有打算说什么。
  
  因为别人就是谈恋爱,也轮不到她管。
  
  原主和室友也就是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并没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
  
  更主要的是,因为原主胆小的原因,和那个同居者两个人相处时,原主处于下风。
  
  在余颖看来,原主简直就是一个小女仆。
  
  整个公寓的主要卫生工作,都是原主趁着休息做,甚至休息期间,洗衣做饭大都是原主在干。
  
  而另一位却在睡懒觉。
  
  早晨,原主做饭时,还要顺便替另一位小莉女士做出来。
  
  EMMMMMM,怎么会这样?
  
  原主又不是小莉的女儿,为什么要和孙子一样伺候小莉?
  
  可怜的原主,就不会拒绝别人。
  
  结果被人看轻。
  
  公司里是这样,和人同居也是这样。
  
  哎!
  
  等余颖进入原主的房间后,就感觉更加不对劲,这房子真心不大。
  
  原主可是付着同样的钱,但居住条件明显差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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