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历练之路 第一百一十四章 插曲 (第2/2页)
大部分佣兵不论对于骑士的制式长枪还是步兵用于近战的枪戟都相当熟悉,所有的长枪招数都在一个“刺”字,虽然有一小部分步兵曾经在长枪近战中运用了狼牙槊的挥、砍,威力毕竟小很多。红发少年在刚才一瞬间所有长枪的用法都是此前人们没有想过――而这把枪尖两侧锋芒锐利程度甚至超过大剑的银色长枪本身也是这里所有人此前都没有见过的。
即使如此大部分人也没有想到,胜负在不到十秒中就已经没有了悬念,以致于青年人的队友们根本来不及救援,甚至连道别的时间都没有――如此锋利且剧烈的斩切下,战士即使脖子上有软甲也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在酒馆柜台旁边突然再次泛起银色电光,两道银色电光在骑士铠甲上瞬间交汇在一起,没有任何金属碰撞的声音,两道光芒同时消失了。在两米一长的大枪下压着一把平放着的银色大剑剑鞘,银色大剑已经从剑鞘中抽出了一半。如果不是这一把平放的长剑,生死只在一丝一毫间。
“哦?”银剑的主人发出了一道惊奇声,接着平淡的道歉:“你没有想杀人?这么说,是我错了,抱歉。”
银剑入鞘接着被主人缓缓地扣在了背上,如果不是刚才闪电一剑,从主人缓慢拿剑动作来看多数人会以为是一个老者,刚刚出手的正是雪无痕。
在地下佣兵界,对佣兵实力更为看重,不论是红发少年还是银剑主人表现都极为惊人,银剑的主人在刚才的战斗中并没有回头看一眼,单手挥动1.5米以上的长剑竟然可以挡住惊若飞虹的一枪。
红发少年似乎不相信有人可以在一瞬间挡住自己长枪,秀目直扫了一眼刚才出剑的人,只是一个背影,略微愣了一下,少年秀目回到了铠甲青年身上:“阁下为什么要攻击我?”声音极为悦耳,似乎并没有因为刚才的袭击而敌视年轻人,如贵族般在疑问中使用了敬词。
“你……你是混蛋,你攻破森城时,我们骑士团二千多人被你们杀死!来杀了我吧!骑士荣誉与我同在!”这个战士果然是个骑士或者说曾经是个骑士。
“怀特,冷静一些!”中年魔法师师用力拉住了自己的伙伴。森城?酒馆里大部分人并没有听说过奥古斯都帝国这个叫森城极普通的小城。
红发少年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呆了一瞬间缓缓的说:“你认错人了,我没有听说过你说的这个城市。”说完,长枪再次反手背在身后。
“老板,来一杯解渴的麦酒。”一边说,豪华奢侈红发下高贵的头颅移向了刚才出手的人。
可惜,那个人旁边没有空座位,否则,看样子红发少年铁定会坐下来。
“阁下好快的剑!”端着酒杯,少年站在那人背后似乎自言自语,语音中透着一丝敌意:“阁下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