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获得史诗级装备:【关羽的斗笠】(6000字大章) (第1/2页)
挺胸过後,陈绮把话音接了下去:「家严一直以推广八极拳」为己任。
「因此,每逢敝馆的创立周年日,他总会邀请同派拳师赴宴。
「来自五湖四海的八极拳传人聚在一起,共同探究武艺————我很想将这一美好的传统延续下去。」
说到这儿,陈绮的两只嘴角微微翘起,俏脸上洋溢着欢欣的笑意,仿佛回想起了什麽美好的记忆。
听完陈绮的细述後,李昱作了然状。
尽管他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其面具下的脸庞,已经浮现出惊喜的神情。
他收陈绮为徒的主要原因,不就是想以她为「抓手」,设法拉拢振邦武馆吗?
他原以为得再费上些许时日,才能使此事有所进展。
没成想————他尚未有所动作,陈绮倒先主动邀请他参加振邦武馆的宴席了。
毫无疑问,陈绮的这番邀请,乃是一个好机会—一这般一来,李昱便拥有了接触陈振,以及振邦武馆的其他高层的机会!
仅从这一方面来考量,李昱就没有回绝的理由。
话虽如此,他还是审慎地考虑了一小会,然後语气平缓地反问道:「绮儿,你打算怎麽向令兄解释我这个不知来历的同派拳师?」
陈绮莞尔一笑:「师傅,关於这点,您就不必担心了。如果家兄问起,我会回答得滴水不漏的!」
李昱又沉思了小片刻後,终於轻轻颔首:「————行吧,我对贵馆早已是神往已久,能够参加贵馆的宴席是我的荣幸。」
虽然李昱这番话的含义已很明显,但陈绮还是忍不住地追问道:「师傅,您的意思是?」
李昱微微一笑:「绮儿,今夜多有叨扰了。」
此言一出,陈绮脸上的期待迅速转化为雀跃。
笑涡在她腮边忽闪着,双眸熠熠生辉。
「师傅!您愿意参加敝馆的宴席,同样是敝馆的荣幸!能够认识像您这般厉害的同派拳师,家兄一定会非常高兴!」
这时,李昱和陈绮双双感受到了炽热的阳光一—逐渐攀上中天的太阳,已经翻过了附近的高楼,出现在二人的头顶。
陈绮擡头看了一眼天上太阳的位置,愣了一愣。
「不好————都已经是这个时间点了————师傅,我得赶紧走了!」
说罢,她向李昱行了一礼,补上一句「师傅,今晚见」之後,便三步并做两步地消失在李昱的视界之内。
临走之前,她不忘提醒李昱「宴席将在19点开始」。
李昱站在原地,默默地予以目送。
确认陈绮已彻底离远後,他一边解下脸上的面具,一边自言自语:「我也差不多该动身前往唐人街了————」
对李昱而言,陈绮的邀请来得正是时候——因为他今天正欲前往唐人街!勘探其内部的情形!
如此一来,倒也顺路了。李昱暗忖。
13点38分旧金山,唐人街—
「这里就是唐人街吗————」
李昱前脚刚踏进唐人街,後脚就情不自禁地喃喃自语。
说一千道一万,也没法改变「唐人街只是一处街区」的事实——尽管如此,其强烈的中华元素,当真会有「中国的飞地」的既视感!
——
当下天气正好,不算强烈的阳光从蔚蓝的晴空之中斜照下来,把西边一排房屋的阴影,投在人流如织的路面上。
就跟李昱先前所料想的一样,唐人街内几乎不见半个白人,放眼望去全是华人的身影。
有穿西装的青年。
有穿旗袍的艳丽妇女。
甚至还有穿着传统马褂,梳着粗长辫子的老翁—一这倒也无足为怪,毕竟清政府才刚亡没多久,仍有不少前清遗老生活在世。
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高矮不一的店铺。
写着「正宗广式糕点」、「隆江猪脚饭」、「潮汕牛肉火锅」、「绸绒老店」、「东西两洋货物俱全」、「上海旗袍」等类字样的招牌,琳琅满目。
眼睛还能勉强看见一点英文,耳朵就真的听不见半句英语了。
旧金山唐人街的住民大多来自粤、闽、潮三地,其中又数粤人最多。
对於精通粤、闽、潮三语的李昱来说,这三种语言都像乡音一样熟悉、亲切越是聆听周遭路人们的对话,李昱就越是感到心情惬意。
除了视觉、听觉之外,嗅觉同样被强烈的「亲切感」所支配「叉烧包!馅料特足的叉烧包!」
「肠粉!蛋肠、肉肠、肉蛋肠!便宜又好吃的肠粉!」
「刚出炉的萝卜糕!快看!热气腾腾的!」
诱人的香气,不时在李昱鼻前萦绕。
刚吃过午饭的李昱,本不觉得饥饿。
但在闻到这些香气後,他瞬间感到食指大动!
叉烧包和萝下糕是他最爱吃的两种点心,乃是他吃早茶时的必点菜品。
正当他思考着该吃哪一样时,他忽然瞥见一副「广式凉茶」的招牌。
招牌底下坐着一名老汉,其身前的柜案上摆放着好几个大茶壶。
老汉於第一时间注意到李昱的视线,四目相对後,他立即扬起热情的笑脸,以标准的广府粤语朗声喊道:「靓仔!来杯凉茶吧!压压体内的热气!」
竟然有凉茶—一—李昱眼睛一亮,一个箭步上前。
在递出一枚一美分的钢後,他手里多出一杯温热的黑褐色液体。
李昱仰首,一口饮尽————令人直打哆嗦的浓郁苦味,登时填满他的口腔。
确实是正宗的广式凉茶!
「凉茶」这一名字太具误导性,使人误以为是像王老吉、和其正那样的清爽饮品,以致於总有外地人上当,欢欣鼓舞地买凉茶来喝,然後一喝一个不吭声。
实际上,凉茶的本质是中药!所以它的味道与中药是差不多的!
以前身体上火时,李昱总会买瓶凉茶来喝一虽不好喝,但确实有清热解毒、祛火除湿的功效。
久违地喝到熟悉的饮品,李昱瞬间百感交集。
此时此刻,他首次体会到「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真意。
身为远离故土的异乡人,见到同胞的面庞,听到亲切的乡音,嗅到熟悉的味道,确实会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动!
受此影响,李昱的心情不受控制地松弛下来,连带着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
他本是为了「查探唐人街内部情形」的任务而来的。
但不知不觉间,他俨然忘却了来意,自顾自地游玩起来。
左看看,右瞧瞧,难抑好奇地四处打量。
在与陈绮分别後,他特地回了趟枫树街,换了身不易引人瞩目的朴素衣服发黄的汗衫,陈旧的布裤布鞋。
如此穿扮,再搭配上这副「刘姥姥初入大观园」的模样————乍一看去,当真像极了初到美国的乡巴佬。
与李昱擦肩而过的某些人—主要是身穿西装,打扮得「人模人样」的那些人——纷纷皱紧眉头,作嫌弃状。
明明李昱身上并无浓重的臭味,但他们偏要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紧捂住口鼻,一脸厌恶地走开,离得李昱远远的。
突然间,李昱感觉身周的光线渐黯。
擡头一看一从西边飘来的一大团乌云,阻隔了天地,遮蔽了阳光。
仅眨眼的工夫,这团乌云就变为墨碳的颜色,随时都会降下雨来。
现在是夏季,正值多雨的时节,天气说变就变,每逢午後总会有阵雨出现。
「糟糕,忘记带伞了————」
李昱苦笑着嘟囔一声,随後稍稍加快脚步,找寻着能够躲雨的地方。
轰隆隆隆————!
闷在云层里的滚滚雷音,像极了催促李昱的鼓声。
李昱的後脖颈已感受到一阵阵阴冷气息。
若是被淋成落汤鸡了,既要擦净身体,又得换身衣服————不想遭此麻烦的李昱,越走越快,越走越急。
然而,他一口气奔出上百米,愣是找不到一处能够避雨的地方!
街道两侧的檐下要麽是太窄了,要麽就是已经被其他人占据—街上的不少行人都跟李昱一样,忘记带伞。
突然间,就在这个时候,李昱的眼角余光霍地瞥见一座道观。
只见这座道观夹在两座商铺之间,外表虽很陈旧,但不知怎的,给人以一种清净、安宁的感觉,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显得格外突兀,就像是在深山老林里发现一间汉堡店。
话虽如此,在唐人街里发现佛寺、道观,倒也不足为奇。
对於海外游子而言,供奉神明的庄严寺观是极为重要的心灵寄托。
嘀嗒————恰在此刻,一滴清凉的雨水滴落在李昱鼻尖。
顾不得细想了————李昱快步流星地闯入这间道观。
哗哗哗哗哗哗————!
李昱刚一入内,近乎是前後脚的工夫,倾盆大雨奔泻而下。
李昱转身向门外看去一夹杂着隆隆雷声和霍霍闪电的飘泼雨势,席卷着天空和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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