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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屯田

  第三十七章屯田 (第2/2页)
  
  李俊生坐在南门口的一扇门板后面,面前放着一张桌子,桌上摊着花名册。花名册是王朴帮他做的,每一页都写满了名字、籍贯、家里几口人。王朴的字写得很小,一笔一划都不含糊,墨迹浓淡均匀,像是用尺子量过。陈默站在他身后,槐木棍竖在身侧,棍尖拄着地。他的左臂好了,绷带拆了,左手能活动了,但他还是习惯用右手做所有事。
  
  “下一个。”李俊生说。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汉走过来,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又深又密,每一道皱纹里都藏着几十年的风吹日晒。他在李俊生面前站定,搓了搓手,鞠了一躬,腰弯得很深。
  
  “李参军,小的刘老根,城西人。种了一辈子地,契丹人来了,地荒了。契丹人走了,地还是荒的。不是小的不种,是不敢种啊。”他的声音有些哽咽,眼眶红红的,但没有掉泪。“种了,契丹人来了,糟蹋了。不种,地荒着,人饿着。小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到告示了,说免租三年,小的想试试。小的不怕苦,就怕白干。”
  
  李俊生拿起笔,在花名册上写下他的名字,又写下他家几口人。“刘老根,城西,五口人。分地十亩。城南,靠近漳水的那块。那块地土质好,离河近,浇水方便。领了种子,去种。三年之内,不收租。三年之后,再说三年之后的事。”
  
  刘老根看着花名册上自己的名字,用手指摸了摸。那三个字,他不认识,但他知道那是他的名字。他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一串一串的,顺着脸上的皱纹往下淌,滴在花名册上,把墨迹洇开了。“李参军,小的……小的不知道怎么谢你……”
  
  “不用谢。好好种地。种好了,有粮了,大家都有饭吃,就是谢我。”
  
  刘老根擦着眼泪,走了。走几步,又回头,鞠了一躬。走几步,又回头,鞠了一躬。
  
  发了一天,发出去的地,登记了三百多户,两千多亩。数字李俊生写在本子上,一笔一划,不涂不改。墨水是苏晚晴用锅底灰调的,灰黑色,写在纸上有点涩,笔尖拉不动,但干了之后不会褪色。
  
  天黑的时候,人群散了。李俊生坐在桌子后面,手酸了,脖子僵了。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骨头发出一阵细碎的咔咔声。陈默递给他一个水壶。他接过来,喝了一口。水是凉的,冰得牙根发酸,但他一口气喝了半壶,渴得太久了。
  
  “先生,明天还发吗?”
  
  “发。后天也发。一直发到地分完为止。”
  
  “先生,你说,老百姓会好好种吗?”
  
  李俊生沉默了一下。他看着那条空荡荡的巷子,暮色正在从四个方向涌过来,把一切都染成了灰蓝色。风从巷口灌进来,吹得地上那张被人踩烂的告示翻了个身,露出背面白晃晃的纸。“会。地是他们自己的,他们不会让自己的地荒着。”
  
  屯田的事,在邺都城里传开了。传得很快,像冬天的风,从南门吹到北门,从东门吹到西门,吹进每一条巷子,每一扇窗户,每一个人的耳朵里。茶馆里的说书人把这件事编成了段子,惊堂木一拍,把桌子拍得山响:“话说这李参军,真乃神人也!从北边逃难来邺都,不到三个月,从一个逃难之人做到了枢密院承旨!烧粮草、打契丹、分田地、兴屯田,件件都是大功德!”下面有人叫好,有人拍桌子,有人喊“再来一个”。说书人捋了捋胡子,喝了口茶,惊堂木又拍了一下,继续往下说。他说的不全对——李俊生不是神人。但他做的事是真的。
  
  李俊生没有去听。他在城南的荒地里,和刘老根一起看他的十亩地。地已经翻过了,土块很大,有些还没碎。刘老根蹲在田埂上,手里抓着一把土,仔细地看着。那眼神不像在看土,像是在看一件宝贝。他把土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又用舌头舔了舔,咂摸了一下味道。李俊生看不懂这些门道,但他看懂了刘老根脸上的表情——像看自家孩子长高了的表情,是满意,是期待,也是一种小心翼翼的欢喜。“李先生,这地,好地。土是黑土,肥着呢。种小麦,一亩能收两百斤。种粟米,能收三百斤。十亩地,就是两千斤小麦,三千斤粟米。够五口人吃两年了。”刘老根的眼睛里有了光,那光比他第一次看到阳光下的雪地还要亮。不,那光比雪地的反光更亮,亮得在他脸上烧出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表情。
  
  李俊生蹲下来,也抓了一把土。土是湿的,刚翻过,还能闻到泥土的腥气,那种气味不香,但让人心里踏实。它是实的,沉的,有分量的,不像粮食那么贵,不像金银那么重,但它能长出粮食,能长出金银。“刘老根,种地的事,我不懂。你懂。你好好种。种好了,给大家做个样子。别人看到你种得好,也会跟着种。”
  
  刘老根使劲点了点头。“李先生放心。老汉别的不会,就会种地。种了一辈子了,地不会骗人,人也不会骗地。你对它好,它也对你好。你对它不好,它就什么都不给你。”
  
  春天的风从南边吹来,吹在脸上不像冬天的风那么冷。它还是有凉意的,但那种凉意是湿润的,带着解冻的泥土的气息。田埂上的草根泛绿了,不是绿,是青色,若有若无的,像宣纸上被水洇开的一笔淡墨。地里的土块在慢慢变软,冻了一冬天的土终于松开了,像一双攥了太久的拳头终于张开了手掌。
  
  李俊生走在田埂上,脚下是松软的泥土,每一步都陷进去一点,靴底沾了一层湿泥。他看着那些翻过的地,一片一片的,从脚下延伸到远处,和天际线连在一起。荒地不荒了,有人在上面走了,有人蹲在田埂上看土了,有人扛着锄头在地里刨了。地活了,像一个人的身体里重新有了血液的流动。
  
  他想起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坐飞机从北京飞往广州,从舷窗往下看,看到的是一个个方方正正的田块,绿的、黄的、褐的,像一块巨大的拼图。那个时候,他只是觉得好看。现在他知道了,那些田块不是好看,是命。是老百姓的命。
  
  身后传来脚步声,很轻,踩在田埂上几乎没有声音。不用回头,他知道是陈默。“先生,该回去了。柴公子让人来催了,说晚上有事商量。”
  
  李俊生转过身。陈默站在他身后三步远的地方,手里拿着那根槐木棍,棍尖垂向地面。风从南边吹来,吹起他额前的头发,露出那张冷硬的脸。那张脸上有一道从颧骨到耳根的疤痕,在夕阳下泛着暗红色的光,像一条冬眠的蛇。李俊生看了那道疤痕一眼,把目光移开了。
  
  “走吧。”
  
  两个人沿着田埂往回走。田埂很窄,只能容一个人走。陈默跟在李俊生后面,踩着他的脚印走,不紧不慢,不远不近,像一个影子。李俊生走在前面,脚步不快,但每一步都踩得很实,像是要把这路记住,把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刻进骨头里。
  
  (第三十七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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